公积金办理的申请材料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本人准备的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公积金卡、银行卡或存折。
3.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办理公积金,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如果是家庭成员符合同时办理条件,还需要提供户籍簿或其他家庭关系证明。
另一类是购买或申请房屋相关的材料:
1.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需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
2.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
3.购买拆迁还建的房产,需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4.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需提供鉴定证明。
5.租房公积金办理材料:租赁商品房的,应提供租赁行为证明材料、房租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租赁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协议)、租金缴纳证明。如果配偶租房自住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籍簿。
以上材料仅供参考,不同地区和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所需材料和流程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