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本息;
3、租赁住房自住。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或退休;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3、出国或出境定居;
4、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5、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6、职工被判刑;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
8、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分类:企业新闻 更新时间:2026-04-07 次浏览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本息; 3、租赁住房自住...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本息;
3、租赁住房自住。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或退休;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3、出国或出境定居;
4、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5、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6、职工被判刑;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
8、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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