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积金转移到异地账户的步骤如下:
一、确认转移条件
职工需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一定时间(通常为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将原工作地的公积金转移至新账户。
二、准备转移材料
- 基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单位的工作证明、公积金账户信息等。
- 申请表: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官网下载。
- 委托材料(如代办):若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需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转移流程
提出申请:
- 职工本人办理: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新工作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办事处(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 单位代办: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异地转入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单位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前往所属办事处(分中心)为职工集中办理。
审核与发起转移:
- 新工作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向原工作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转移联系函。
原工作地办理封存与转出:
- 原工作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转移联系函后,会对职工的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并办理转移手续。他们会将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及相关缴存信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移到新工作地的公积金账户。
新工作地确认与入账:
- 新工作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转移资金后,会将其计入职工的新账户,并通知职工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成。转入款项到达新工作地公积金专户后,转移联系函编号、职工身份证件号码、转入金额与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信息比对一致的,转入款项自动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注意事项
- 材料真实准确: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转移手续延误。
- 关注转移进度:及时关注转移进度,如有疑问可随时联系两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政策可能存在差异,职工在办理前最好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