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代办公司业务范围
主要为委托人代领住房公积,一般需要委托单位申请。委托单位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住房公积金集体明细表》、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
二、代办所需材料
1.如果是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代支公积金,需要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书及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同时,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籍簿、缴存职工本人银行账户等。
2.如果是缴存职工因故确实无法本人办理,代办人又不是直系亲属或无法提供直系亲属证明的,原则上由单位代办,但款项必须拨到缴存职工所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负责转付职工本人。
3.如果是除上述两种情况外的缴存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书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代办人都必须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三、办理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办理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新、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办理住房公积金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代办机构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详细信息。




